1. 首先,与船运公司预留舱位。
2、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货物到达海关监管区后,必须在装船前24小时准备好海关报关所需的所有文件。
所需文件:
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出货单等文件。
规定的各种证书。 (例如:清关、出口许可证等)
如果有出口手册,则需要报关手册。
3. 出口检验所需文件:
请准备好必要的文件,并至少在报关日期前3天向检验检疫局提交。
需交付的文件包括清单发票、合同、检验委托书、工厂测试清单、纸箱装箱单等。
出口到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国家的货物外观需要热处理的,提供的文件包括清单、发票、合同和授权书。
4.正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 出口需要缴纳税费的,必须按时缴纳。
5. 海关现场查验单证。 货物单据签发后,寄件人必须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查验签发。 报关行查验时,必须及时联系海关查验货物。检验后,应根据船务公司印章指定铅封。如不需要查验,应及时实放,并及时将装运单送往港区装运。
6、货物出口时,船公司向海关发送出口舱单数据。 海关收到数据后,海关数据下达海关后,海关人员及时打印退税确认单。
1、申报: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2、查验:
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
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
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3、征税:
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4、放行:
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