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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四定一督机制是指(漳州市两统筹和两统管是什么)

漳州四定一督机制是指(漳州市两统筹和两统管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8-06 21:35:59

漳州四定一督机制是指

四定指:

1.定期报告机制。即市纪委实行市直职能部门月报告,县(市、区)纪委周报告制度,全程跟踪“1+X”专项督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市直职能部门和县(市、区)纪委切实担起监督职责。

2.定期会商机制。即在汇总分析市直各职能部门“1+X”专项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告的基础上,建立“1+X”专项督查工作联席会议,每月月底召集市直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1+X”专项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会商,对督查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难点进行把脉会诊,及时指导,协调跟进。

3.定期通报机制。即市纪委每季度定期通报考评市直各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纪委开展“1+X”专项督查工作情况,并将“1+X”专项督查工作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的重要内容。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对“1+X”专项督查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或诫勉谈话,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出现“零检查、零发现、零移送”的职能部门,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对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一案双查四问责”,严查快办,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不定期对专项督查发现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

4.市县联动机制。即市纪委在部署启动市级开展“1+X”专项督查工作的同时,要求县级纪委同步启动“1+X”专项督查工作。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启动“1+X”专项督查工作,做到市县两级纪委、市县两级职能部门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市县两级上下联动协作的工作合力,扎实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再巩固、再深化、再提升。

一督指“1+X”专项督查工作

在漳州市政府制定的“四定一督”工作机制中的一项,即督导机制。
这个督导机制主要是要求对市区和县区“四定”任务(即定清单、定责任、定时限、定考核)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导,同时要求市区和县区政府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
这个机制的目的是确保“四定”任务能够得以落实并取得实际效果,促进了漳州市各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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