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头发应该梳理整齐,不要有凌乱或散乱的发型。
2. 长发应该尽量避免遮挡眼睛、耳朵或脸部,可以使用发夹或发带将头发固定在耳后或头顶。
3. 短发可以保持自然状态,但也要确保头发不要遮挡面部特征。
4. 发色应该自然,不要使用过于鲜艳或夸张的染发色。
5. 如果有刘海,应该保持整齐,不要遮挡眼睛。
办理身份证对发型没有要求,拍摄时把头发按下列要求整理好即可。
拍摄身份证照片要求:
1、身份证照片应为正面头像,拍摄时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
2、拍摄时脸上不得有汗水及油污。
3、 拍摄时应脱去帽子,不得穿制服,如工作服,警服,学生服等。
4、不得戴有色眼镜,经常带眼镜的居民,拍摄时必须按规定佩带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镜框不得遮住眼睛和眉毛;
5、拍摄时应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绝不可遮挡眼睛眼角,发型不得梳过高,过于凌乱,涂抹发胶,啫哩水等必须洗净吹干。
6、 染发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相片,可以染黑后吹干,方可拍摄。一次性喷黑者不可拍摄,由于头发会反光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
7、被拍摄者必须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佩带首饰(如发、耳环、项链等),不得化妆(如化眼影、睫毛膏、粉底、腮红、唇彩等),纹眉者必须还原本身眉毛颜色。
8、常戴眼镜者应戴眼镜,通过数码照相或扫描仪扫描采集的申领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背景色为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