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建设工程实体的完成与验收情况。
二是建设工程资料情况。
三是参加验收的单位与人员情况。
一般是已经按照合同、设计文件的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全部内容,工程质量满足设计与规范要求,所含分部(子分部)、分项(子分项)工程均已验收合格,工程资料完整、齐全,参加验收的单位与人员符合法律、法规与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意验收。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