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制定相关政策。
二、制定扶贫扶贫开发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贫困状况的统计监测工作。
四、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扶贫专项投入;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储备工作;组织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制定相关政策。
二、制定扶贫扶贫开发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贫困状况的统计监测工作。
四、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扶贫专项投入;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储备工作;组织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