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职官,汉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公元前106起开始设置,“刺”指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成起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