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隶属关系不同,代管双方无行政隶属关系,下辖双方具有行政隶属关系;
2、管辖获得方式不同,代管权的获得方式通常由合同约定,下辖权的获得是由职责任务规定;
3、管辖范围大小不同,代管的管辖范围通常只能是合同约定范围之内,下辖的管辖范围是则由职责任务规定的上级认为需要由其管辖的范围,比代管范围大;
4、管辖时间长短不同,代管的时间通常由合同约定,一般都是有不确定因素或者随时都有可能解除合同、取消代管的,下辖权由职责任务规定,时间是长期的相对稳定的,一般没有解除权限的可能;
5、管辖有无收益不同,代管有收益的事项,通常由合同约定收益的归属,下辖单位的收益是否分配、采取何种方式比例,一般由具有管辖权
的上级来规定。
代管产是指产权尚未确认或产权人下落不明又未委托,经法院审定后由政府房地产管理机关代为管理的房产。代管产的产极性质未定,根据有关政策、只要出租房屋在改造起点以下,产权人提出申请,缴验有效的产权证件,经审查属实后,随时都可以撤销代管,将房产退还产权人。
1、行政隶属关系不同,2、管辖获得方式不同,3、管辖范围大小不同,4、管辖时间长短不同,5、管辖有无收益不同,代管县级市上缴收益多,而直管上缴收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