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申请宅基地的流程是:一、首先建房农户向户籍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内容为建房所需宅基地的面积、位置、相邻农户的意见、自已拟建房屋的面积、房型等。
二、村委会接到农户建房申请后,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审核通过后,填写上报申请表格,填写农户个人信息和申请建房内容信息,逐级向乡镇、市县级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呈报。
三、土地和城建部门接到呈报的申请表后,经审核通过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许可证。
四、村民接到批准证书后就可以开始合法建设了。
申请流程: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
(1)应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宅基地的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
(2)公布期满无异议的,经报镇审核后,报县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审批。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即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目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可以申报使用省用地指标。
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权限一致,即黄冈镇中心城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须由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全县其余地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须由潮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涉及使用原有村内建设用地改变为村民宅基地的,须上报县政府批准。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