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者。
学生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开具转学证明,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携带转学证明、纸质学籍档案和家庭户口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转入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转入学生。转出、转入学生均需由所在学校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般应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插班生办理入学手续需要向申请就读的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学籍档案等材料。经申请就读的学校审查、核实后,报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办理插班生入学手续。
插班生是不少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在务工地就学的主要途径,这也是平衡教育地区之间差异的基本方法之一。
一般来说,在学校生源指标空缺,或者学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大部分学校都会接收插班生就读。接收插班生就读的入学手续办理相对比较简单,只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部分学籍档案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