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直属仓储物流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核定后相关设施投资的5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2.5亿元;其他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30%,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亿元。此外,西藏自治区及四省涉藏州县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给予全额补助;西藏自治区及四省涉藏州县其他项目以及新疆地区的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50%。
中央储备直属仓储物流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核定后相关设施投资的5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2.5亿元;其他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30%,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亿元。此外,西藏自治区及四省涉藏州县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给予全额补助;西藏自治区及四省涉藏州县其他项目以及新疆地区的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