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国三标准,就是中国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 国三排放标准 主要指的是:HC排放数值在 0.2g/km以下,CO排放数值在 2.3g/km以下,NOx排放数值在 0.15g/km以下,没有PM的要求。 国家第三阶段的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Ⅲ号的排放标准,也就是说,尾气污染物含量相当于欧Ⅲ的含量,不同的是新车必须安装一个OBD即车载自诊断系统。
所谓国三标准,就是中国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国家第三阶段的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Ⅲ号的排放标准,也就是说,尾气污染物含量相当于欧Ⅲ的含量,不同的是新车必须安装一个OBD即车载自诊断系统。车载自诊断系统的特点在于检测点增多、检测系统增多,在三元催化转化器的进出口上都有氧传感器。
完全通过实时监控车辆排放来控制达标,可以更加保证欧Ⅲ排放标准的执行。 当车辆因为油品质量等因素,造成排放没有达到欧Ⅲ标准的时候,OBD系统将自行报警,转而进入系统默认模式,发动机将不能正常工作,车辆只能进入特约维修站进行检查和维护
。并且OBD系统不能在车辆出厂之后经过改造加上,所以实施国三标准会使单车成本上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要稳定达到国Ⅲ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必须装备使污染物排放达到国Ⅲ标准的技术措施,同时使用达到欧Ⅲ标准的油品。编辑本段适用范围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5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机型的公告》,国三标准,主要适用于3.5吨的轻型汽油车和柴油车,相当于欧III标准,全国的开始实施日期是2007年7月1日。国三标准有一个很大的提高,主要是强调了-7度的机动车的排放标准,这在国外是没有的;
另外一个是机动车零启动的标准,OBD(车载诊断系统),在车辆使用的全过程中,车辆排放出现相关问题的话,车会自动发出警报,车主应该到维修站去维修,排除这个问题. 详见: 1、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第五十三批)和第三阶段(第十批)排放限值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 2、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第六十八批)、第三阶段(第二十五批)和第四阶段(第一批)排放限值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编辑本段意义提高空气质量,进一步抑制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更高标准的节能减排政策将逐步在全国实施。 实施“国三标准”,一是可大幅度削减单车的污染物排放,其排放污染物总量比达到“国二标准”的车辆减少40%左右;二是加装了车载排放诊断系统,因此单车排放更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更小。
技术升级。国三标准的实施将全面考验国内车企的应变能力和技术储备,对国内车企是一个巨大的冲击。就目前来看,能够达到国三排放标准的主要有三种发动机,一种是电控高压共轨发动机,一种是电控单体泵发动机,一种是电控EGR发动机。编辑本段国Ⅲ和欧Ⅲ的区别国家第三阶段的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III号的排放标准,尾气污染物含量相当于欧iii的含量,不同的只是新车必须安装一个OBD车载自诊断系统。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要稳定达到国III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必须装备使污染物排放达到国ⅲ标准的技术措施,同时使用达到欧III标准的油品。
以尾气污染物含量为标准的话,国III相当于欧III,而欧III标准里没有装OBD,国ⅲ标准里强制要求安装OBD,就是说只要想达到国III标准就必须装OBD,即使尾气中污染物含量的数值你达到了欧III的标准,如果没有加装OBD也不符合国III标准。
OBD是车载自诊断系统。完全通过实时监控车辆排放来控制达标,可以更加保证欧III排放标准的执行。当车辆因为油品质量等因素,造成排放没有达到欧III标准的时候,OBD系统将自行报警,转而进入系统默认模式,发动机将不能正常工作,车辆只能进入特约维修站进行检查和维护。
并且OBD系统不能在车辆出厂之后经过改造加上。编辑本段国三和国二区别国三车相较国二车省油,5吨左右的车型百公里省1升左右,10吨在2L左右。但前提是在长途路程和稳定行驶。小范围行驶作业,油耗影响并不大。
国三发动机在国二基础上改进了内部结构,一般涉及的零部件有缸盖(燃烧室和气道),进、排气歧管,气门,凸轮轴,活塞及相应的辅助机构;在不影响动力且减少排放的前提下,对各部件结合精密性要求更高,而外部区别并不明显。
同时增加了尾气催化器。催化器的工作机理就是利用涂附在滤芯表面的贵金属(铂、铱、钯等)促使尾气中的CO、HC、NOX等有害成分进一步氧化(燃烧)转化成CO2和水等无害物质,转化的效率与催化器中的贵金属含量是直接相关的,贵金属含量越高转化就越彻底,为满足国三排放标准,催化器中的贵金属含量较国二发动机的要高出近1倍(一般是直接增加一个催化器)。
因此,国三发动机相比国二发动机成本要高出许多,整车价格自然水涨船高。编辑本段执行时间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最大总质量>3500Kg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开始实施“国三标准”,这里不包括汽油车;从2008年7月1日起,所有最大总质量≤3500Kg的汽车,开始实施“国三标准”。
为了使机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有一定的适应期以应对新标准,规定了按“国二标准”生产的机动车有一年的过渡期进行销售和注册登记,从2008年1月1日和2008年7月1日起,相应车辆凡达不到“国三标准”的一律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根据国家环保部规定,2008年7月1日起,将对国家发改委车型公告核定的最大总质量≤3500kg的车辆,开始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
如果已经购买了“国二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在7月1日前办理新车上牌手续,否则7月1日后在本市就无法办理包括沪C号牌在内的所有新车的上牌手续。新标准实施后,对现有在用车的使用没有任何限制和影响。编辑本段摩托车也有国三标准从2008 年7月1日起,国家环保部批准并颁布的《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Ⅲ阶段)》(GB14622-2007)、《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Ⅲ阶段)》(GB18176-2007)(简称国三标准)正式实施。自规定型式核准执行日期之后一年起,所有制造、销售、登记注册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以上标准要求。
目前,国内制造和销售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都执行的是国二排放标准。而按照新颁布的法规,新定型车必须达到国三标准,并按国三标准批量生产,对所有制造、销售、登记注册的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也要限期完成达到国三排放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