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5日期间(腊月初十至正月十五),暂停执行限外措施,期间允许所有非深圳号牌小型载客汽车在深圳全市全时段通行。2月6日起,恢复原定限外措施。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5日期间,工作日7点到9点,17点半到19点半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2月15日以后的限行规定尚未公布。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5日期间(腊月初十至正月十五),暂停执行限外措施,期间允许所有非深圳号牌小型载客汽车在深圳全市全时段通行。2月6日起,恢复原定限外措施。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5日期间,工作日7点到9点,17点半到19点半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2月15日以后的限行规定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