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的证件:
本地新生: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住房产权证明或公房租赁合同,住房产权证明以下简称“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成长(评价)手册、房产信息证明等。
新市民新生:户口簿、居住证或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成长(评价)手册、澄江街道合格查验“三证”等。
小学入学条件:
1、2018年5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
2、2018年5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父、母无房产,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
3、2018年6月22日前,办理好澄江街道公安、人社、卫计三个部门出具的合格查验证明(即“三证”)的新市民子女。
扩展资料:
其他类型学生入学条件:
1、 个体工商户子女入学。
非江阴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子女申请入学时,人社部门除按文件规定查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孩子入学当年的5月31日止,连续缴纳满1年的社会保险外,另需查验该个体工商户相应期间的纳税凭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社保清单三项查验材料。
2、种植养殖户子女入学。
非江阴户籍的种植、养殖户在澄江街道范围内从事种植、养殖工作而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除提供另外合格查验“两证”、居住证、户口簿等材料外,另需提供:
(1)从事该种植、养殖工作时签订的合同。签约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亩;签约时间为自孩子申请入学当年的5月31日止无间断;签约对象应为申请入学孩子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2)签约后的租金支付凭证。同一个租赁地块原则上三年内只能有一户种植、养殖户子女申请入学。上述材料齐全后,由街道根据当年生源情况协调入学。子女在公办幼儿园、小学就读期间,父母已经不在澄江从事种植、养殖工作的,子女应转学到父、母工作地学校就读。
3、子女入学后续缴社保。
对子女在澄江街道公办幼儿园、小学就读的新市民家长,需继续缴纳社保。市督查组每年对续缴情况进行核查,如未通过社保核查,应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转学的要求,转入父母有稳定工作地的学校就读。
(1)本地新生: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原件等。
(2)新市民新生:户口簿、劳动合同(在企业就业的需要提供一年的工资流水清单)或工商营业执照、房产证(有房产的提供)原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