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维修大全>综合>

五种子女不能继承遗产(孙子和姑姑谁有继承权)

五种子女不能继承遗产(孙子和姑姑谁有继承权)

更新时间:2024-08-06 18:39:02

五种子女不能继承遗产

1 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2有些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比如人身权、署名权。

3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因为这份财产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注意了!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4保险金一般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看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5 使用权不能继承

    使用权不能继承,例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公有住房使用权。

是指中国传统婚姻家庭制度中的一种观念。这种观念认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哪怕是在法定继承人中,仍然有五种婚姻关系下的子女不能继承遗产,包括:

1. 户籍不在该地区的子女,因为在该地区没有房产或其他财产继承权;

2. 私生子或未办妥生育手续的子女,由于在我们国家现行婚姻法中,只承认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所生的子女;

3. 更改身份证件未获得配偶理解同意的子女,因为在更改身份证时必须得到配偶的同意;

4. 违法犯罪被判刑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子女,由于在婚姻法规定中,违法犯罪行为是婚姻无效的重要原因;

5. 没有通过婚姻登记或合法定居手续的子女,因为该状况下没有结婚关系的合法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传统观念在现代社会中并不被法律所认可,根据我国现行的《继承法》规定,凡是被颁发了《死亡证明书》的继承人,都能够继承死者的全部财产,而这些现下的“五种子女”分类并不在其中。因此,这些观念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不再适用于现代社会。

更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