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本很感人的小说,建议还是自己看看,总有触动的。王安忆评《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麼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麼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麼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餵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麼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这就是我喜欢《许三观卖血记》的理由。读著许三观的故事,我们所受的苦就真的变成没有甚麼大不了,也不是观看别人的痛苦所带来的安慰感,而是终於能寻回失落了的人性。《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可以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
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