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妻妾等级非常严格,丈夫不能宠妾灭妻。否则要受刑罚。
《明代律例汇编》:“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该法令主要防止“妻妾失序”。所以妻不可能变成妾,妾也没有资格变成妻
古代妻妾有别,妻是不会变成妾的,除非妻改嫁才有可能变为别人的妾。
古代妻妾等级非常严格,丈夫不能宠妾灭妻。否则要受刑罚。
《明代律例汇编》:“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该法令主要防止“妻妾失序”。所以妻不可能变成妾,妾也没有资格变成妻
古代妻妾有别,妻是不会变成妾的,除非妻改嫁才有可能变为别人的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