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撤乡设镇有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撤乡设镇可有效促进企业和人群向集镇集中,有利于形成较大规模的城镇格局,进一步强化小城镇的中心带动作用,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创新体制机制,增强象达经济实力和发展活力,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经济运行更加发达。
2.
撤乡设镇有利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3.
撤乡设镇有利于资金项目的争取。撤乡设镇后,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优势资源
省分为市和县,县分为乡和镇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且在某些省份的县是由省直管的,不属于地市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简称、排列顺序的变更;(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湖泊、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第八条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