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指挥中心隶属政府卫健委单位管理。
“120”急救指挥中心一般是经市政府同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单位性质为全供事业单位。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灾难发生时,是政府、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救援的指挥中心;在紧急情况下,经卫生健康委员会授权,可指挥协调医疗急救资源。
属于卫健委
120急救指挥中心主要职能是:
1、在辖区内的各种伤病员(战时和重大自然灾害、生物灾害、意外事故等伤病员)提供院前急救和参与110社会服务联动的各种紧急医疗救治服务。
2、中心应具有急救车。急救指挥车,急救车配置多参数监护仪、呼吸机、心电图机、除颤起搏器、吸痰器等先进急救医疗设备和急救药品,24小时值班备勤,按照“集中受理,出车施救,就划定区域就近、就急协作医院转送伤病员”的急救运行模式,担负自身市区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
120急救调度指挥系统
1、120救护指挥中心:
120急救指挥系统的控制中心,布置分布式坐席系统,搭建液晶拼接大屏幕,综合统筹和管理系统的业务处理、救护车辆的调度派遣、外出及院内急救医护人员的调配、病人病情及救治安排等。
2、120呼救系统:
负责接收来自电话机和网络的呼叫求救,并对呼救来电的应对处理,以及远程通话对讲的通讯连接。
3、定位监控采集系统:
提供急救车辆的定位导航及远程视频监控信息的传输。
4、救护急救终端
提供多种医疗救护急救终端的系统接口,便于现场医疗设备的数据回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