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是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基于避税、防止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易于取得审批机关批准或者其他原因,就同一标的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两份或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实质内容存在抵触的股权转让协议。
其中提交给其他股东及用于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审批的合同俗称“阳合同”,但双方并不实际履行该协议,实际履行的是另一份协议(俗称“阴合同”、抽屉协议,有时可能以“阳合同”的补充协议名义出现)。
股权转让“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是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基于避税、防止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易于取得审批机关批准或者其他原因,就同一标的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两份或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实质内容存在抵触的股权转让协议。
其中提交给其他股东及用于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审批的合同俗称“阳合同”,但双方并不实际履行该协议,实际履行的是另一份协议(俗称“阴合同”、抽屉协议,有时可能以“阳合同”的补充协议名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