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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博士后出站条件(博士后出站工作安排国家最新政策)

师资博士后出站条件(博士后出站工作安排国家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4-06-30 18:52:40

师资博士后出站条件

博士后人员出站条件:

1、工作期满。具体时间为博士后人员与设站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在站时间一般为2—4年,总在站时间(含多次进站)不得超过6年;

2、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通过设站单位出站考核,设站单位同意出站。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必须出站,或者转到另一个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即做二站博士后,政策只允许做两站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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