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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分卷制度(北宋南北分卷和明朝南北分卷区别)

南北分卷制度(北宋南北分卷和明朝南北分卷区别)

更新时间:2024-07-05 13:50:13

南北分卷制度

明朝建立之后,恢复了由科举制度选拔官吏的制度,科举再次成为当时知识分子的生活重心。但是因为地区的社会文化水平发展的差异,出现了文化发达江南地区长期垄断录取名额的现象,因此形成了南北地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国家的稳定。

在明太祖统治时期发生的“南北榜”事件是南北卷的起因,洪武三十年(1397).是年会试,考官刘三吾,白信蹈所取进士五十二名皆南士,朱元璋怒,认为所取有偏,亲自阅卷,定六十一名进士皆北士.史称"南北榜之争",亦称"春夏榜之争"。虽然当时事件被明太祖用铁腕手段解决,但是矛盾依然存在同时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

到了宣德年间,又从南北卷中分出中卷,规定南卷取五十五名,北卷取三十五名,中卷取十名。虽然在景泰年间一度废除南北卷制度,但是因为触及到太多人的利益而遭到强烈反对,于景泰五年再次恢复南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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