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学需要办理准出手续和转入手续,具体如下:
学生转出程序:
1、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出具转学证明。
2、小学学生转出,家长持转学证明及该生户口,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出手续,将转学回执送交该生转出学校,并提取档案。城区中学之间不准学生转学,只办理去外地就读的转出手续。
3、城区小学生在本市内转学,必须持该生户口、父母房产证和转学证明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出手续;乡镇间小学生转学直接到中心校办理手续。
学生转入程序
1、由家长持转学证明、户口和父母房产证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入手续。转入乡镇的小学生直接到乡镇中心校办理手续。
2、由外地转入本市的小学学生,持当地教育局签发的转学证明,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手续,并提交该生学籍档案。
3、转入城区的小学、小学学生,按照父母房产证所在的学区安排学生入学,无房产证的按户口所在街道分配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就读。
4、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按教育局规定可持暂住证和转学证明办理入学手续。
拓展资料:
同城转学的规定
一、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二、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三、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四、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五、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六、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转学籍需带以下材料到转入地教育局办理:
1、户口簿;
2、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
3、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
4、高中学生档案;
5、会考考籍证明。 带齐以上证件后即可到转入地办理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