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日常不注重对法纪的学习,总认为把业务工作干好就行了,学别的都是次耍的。
二是对警示教育没有入心入脑。往往只看个大概和热闹,没有去深入思考,觉得腐不腐败是领导的手,和自己毫无关系,思想上放松了警惕甚至是麻木。
三是没有把法纪作为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