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三老是古代掌教化的乡官。
战国魏有三老,秦置乡三老,汉增置县三老,东汉以后又有郡三老,并间置国三老。
《汉书·高帝纪上》云:“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
” “三老”是县的下一级官员,类似乡长。
作为有头脸的基层干部(副科级),“三老”少不了查证调停民事纠纷,算是负责教化,但他的主要工作还是收税。
当时农民田里打的粮食,十分之一要上缴国家(就像现在上班族要上缴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农民的宅居地(住宅附近用于种菜养鸡的那片小地)归个家所有,要上缴户税,主要用于养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