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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对已有证据坚决不认可怎么办(被告不认可的证据法院不会采纳吗)

被告对已有证据坚决不认可怎么办(被告不认可的证据法院不会采纳吗)

更新时间:2024-06-24 16:55:15

被告对已有证据坚决不认可怎么办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不认同的,被告可以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原告提供的证据有问题的,由法院进行审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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