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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平行志愿服从调剂的录取规则(广东专科平行志愿服从调剂规则)

广东平行志愿服从调剂的录取规则(广东专科平行志愿服从调剂规则)

更新时间:2024-06-23 16:29:52

广东平行志愿服从调剂的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如下:

1. 投档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即对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对高分考生投档。

2. 检索顺序:首先,根据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所填的院校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如考生符合第一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其他志愿;如不符合第一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第二志愿院校,以此类推。

3. 投档顺序:按照考生所填的院校志愿顺序依次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果考生填写的后续志愿都已被录取满且考生不服从调剂,则该考生不能被投档。

4. 退档原因:如果考生因分数不够、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被退档,则该考生无法参加该批次后续志愿的录取。

5. 补录:如果该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进行征集志愿,重新进行投档和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平行志愿并不意味着考生可以随意填报志愿,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目标院校和专业,并详细了解各院校的招生政策和专业录取规则。

广东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中,如果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和专业没有达到该批次的录取控制线,但达到了该批次投档线,并且在该批次的院校和专业中有空余名额,那么该考生即可通过平行志愿调剂被录取。

调剂录取按照考生志愿的顺序进行,高分者先满足志愿,低分者后满足志愿。

如果考生在平行志愿中有多个志愿被调剂满足,则以高分者为主,并不会继续调剂其他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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