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2017版,以下简称“课标2017”) 对语言能力素养是这样定义的: 语言能力指在社会情境中, 以听、说、读、看、写等方式理解和表达意义的能力,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语言意识和语感。对语言能力素养的理解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要点:
第一,“课标2017”对语言能力的定义突出了社会情境。 语言在社会情境中传递信息,一旦离开情境, 语言只是一套符号,呈现的也只是一些语义上的表层意思。因此,语言能力是基于具体社会情境而言的。
第二, 语言能力的具体表现为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显性行为是听、说、读、看、写,其中听、读、看是信息的输入途径; 说、写是信息的输出途径。“课标2003” 将语言技能和语言知识并列, 在层级上高于话题 (语言知识下的内容), 突出了单纯的技能, 容易造成唯技能性训练和碎片化技能操练。“课标2017”是将语言技能纳入主题之下, 强调在语境下运用语言知识获取信息、吸收信息、综合信息和传递信息, 同时还提出多模态语篇概念,即口语、书面语、新媒体等多种语篇类型,也包括了各种文体。
第三,“理解和表达意义、意图和情感态度”, 如果说在信息的输入与输出两端, 语言能力通过语言技能表现出来的是显性的, 那么在信息输入与信息输出的两端中间, 语言能力的表现是隐性的。信息吸取和信息综合是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的关键, 更多需要的是运用语言进行各种心智活动, 通过回忆、总结、概括、分类等理解信息,通过归纳、演绎、应用等处理信息, 通过比较、综合、建构、创新等生成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讲,语言能力又是心智水平的表现。
最后是“语言意识和语感”,语言意识包括对语言的形式、意义、社会功能以及学习语言对个人和国家发展的意义等方面的认识, 而语感是通过大量接触和使用语言而形成的, 因此教师在帮助学生发展语言能力的过程中, 要采用积极有效的手段和方法, 帮助学生建构语言意识, 形成良好的语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