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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何时提出的(依法治国是在哪一年提出来的)

依法治国是何时提出的(依法治国是在哪一年提出来的)

更新时间:2024-06-20 15:47:48

依法治国是何时提出的

1997年9月。

1997年9月,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这就正式将依法治国提升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经验的全面总结与升华,标志着党在执政理念、领导方式上实现了一次历史性跨越,为我国此后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具有里程碑意义。 

提出时间: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期间。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六大以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治国迈出新步伐。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包括建立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五大法治体系,以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内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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