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条件,满足一个条件就可以。
(一)经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包括:
1.按照申领条件第(一)款第4点之“现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申请、且本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2.按照申领条件第(一)款第4点之“任职骨干技术岗位的人员”申请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2)拥有高级技师资格,且取得高级技师资格3年以上。
(二)具有一定海外工作、学习和创新创业经历经验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
1.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 在国际知名企业(或世界500强企业)从事3年以上研发、管理等工作并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人才。
3. 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型人才。
4. 有丰富的海外创新创业经历,并在广州市重点产业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穗创业,有助于提升广州市相关产业发展水平的领军型人才。
(三)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10年以上的专家。
(四)具有“985工程”或“211工程”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国外一流大学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以“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国外一流大学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申请的,所读学校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应有1年以上海外校区学习经历。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人才。
人才绿卡申请人原则上年龄应小于5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度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