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将提高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标准,将轻、中、重三个照料等级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200元、400元提高到200元、400元、600元。
具有本市户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特困救助和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中60周岁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8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市级劳动模范、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根据照料程度,划分为轻、中、重度三个等级给予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具有本市户籍的60岁以上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在乡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0岁以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农村失能老人和农村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享受到的补贴标准和城市困难老人一样。
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以服务券的形式支付给补贴对象。各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将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聊天、心理咨询等服务。老年人可以拿服务券就近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