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号内的被开方数如果是分数,可以利用分数的基本性质,在被开方数的分子分母同乘以分母,使分母变成指数等于根指数2的幂的形式,则分母可移出根号,作为根式前的倍数;被开方数分数的分子乘以分母的积仍留在根号内作为化简后的根式的被开方数。
例如根号三分之二,化简时三分之二的分子分母同乘以3,则根式化为根号下三的平方分之2X3,化简后等于三分之一倍根号6。
分母有理化。
分析:
比如 √(2/3)=√2/√3
分子分母同时乘以√3得√2*√3/(√3*√3)=√6/3
就是分母是根号几,分子分母就同时乘以根号几,分母有理化就行。
根式乘除法法则:
1、同次根式相乘(除),把根式前面的系数相乘(除),作为积(商)的系数;把被开方数相乘(除),作为被开方数,根指数不变,然后再化成最简根式。
2、非同次根式相乘(除),应先化成同次根式后,再按同次根式相乘(除)的法则进行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