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学校处理。
一般情况下遇到职校校园霸凌需要上报学校处理。千万不能能够自己解决问题,以免发生过激违法行为,造成严重结果以及影响。正当理性的做法是上报学校,交由学校出面处理,并全力配合好。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地调查事件的起因和经过,判断学校和学生在事故中存在的过错,有过错的则承担与过错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过错的则不承担责任;
2、如果学校在事故中存在过错,学校应积极主动地承担责任,若学校没有过错,需做好涉事家长的思想工作并积极组织涉事家长之间的调解。
一、构成校园欺凌罪的条件:
1、校园霸凌罪的行为必须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
2、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
3、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二、校园霸凌的量刑标准: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综上所述,遇到校园霸凌事件的,应当找老师和学校进行处理,老师和学校不予处理的,学生可以向家长说明,让家长和学校去进行沟通,学校还是不愿意处理的,家长可以向教育局进行投诉,教育局不能解决的,家长可以直接报警,让警察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