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林计函〔2016〕718号)第十一条规定,生态护林员报酬实行“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制,按照基础报酬60%,绩效报酬40%的比例,以 “一卡通”形式分两次兑现,基础报酬在每年防火期结束后兑现,绩效报酬在年底考核后一次性兑现。
目前,护林员基础报酬已通过“一卡通”形式兑现到护林员账户。
《关于印发<甘肃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林计函〔2016〕718号)第十一条规定,生态护林员报酬实行“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制,按照基础报酬60%,绩效报酬40%的比例,以 “一卡通”形式分两次兑现,基础报酬在每年防火期结束后兑现,绩效报酬在年底考核后一次性兑现。
目前,护林员基础报酬已通过“一卡通”形式兑现到护林员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