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维修大全>综合>

青海省幼儿教师同工同酬实施办法(乌拉特前旗幼儿教师同工同酬政策)

青海省幼儿教师同工同酬实施办法(乌拉特前旗幼儿教师同工同酬政策)

更新时间:2024-08-11 19:34:17

青海省幼儿教师同工同酬实施办法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的需要。根据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编办发〔2020〕24 号)精神,今后新设的公办幼儿园均为登记设立的公办幼儿园,不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同时要求逐步提高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待遇。

二是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需要。当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创建指标要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要与在编教师实现同工同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该指标已经成为创建工作的瓶颈,出台《实施意见》为提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工资待遇提供政策保障,市本级先行出台实施也有利于辐射全市。

三是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当前市本级公办幼儿园中,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已经超过一半。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队伍素质直接影响办园水平、办园质量和社会信誉度,提高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待遇,有利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加入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队伍,从而提高公办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更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