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之所以成为黄冈代管,主要是因为历史原因。
在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对中国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并将原来的地方自治州改为地方自治县。当时的黄冈地区由黄州、麻城、团风、罗田、英山、浠水等6个县组成。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地理因素,黄冈地区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难以自给自足。
为了更好地支持黄冈地区的发展,中央政府决定将黄冈地区划为两个地方自治县,即黄州县和麻城县。而麻城县作为黄冈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成为黄冈地区的代管县。这样可以集中行政、经济和资源优势,进行更好的地方治理和发展。
因为黄冈与麻城太近,只能设一个中级市,因为地理位置和综合经济各方面原因设立了黄冈市。如果附近没有黄冈麻城最大当然就会设立麻城地级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