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公告;
2、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
3、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州、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其中一级为最高。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实行分级负责,应急管理部为一级标准化定级单位,省应急管理厅为二级标准化定级单位,市应急管理局为三级标准化定级单位。
1、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公告;
2、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
3、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州、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其中一级为最高。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实行分级负责,应急管理部为一级标准化定级单位,省应急管理厅为二级标准化定级单位,市应急管理局为三级标准化定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