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曾经可以使用山梨酸钾和脱氢乙酸作为食品添加剂,但现在不可以使用。
2.
辣条以前能够使用这两种食品添加剂,是因为地方食药监部门将其归类在“糕点”中。
3.
辣条现在不能使用这两种食品添加剂,是因为国家主管部门将其归类到“方便米面制品”中。
根据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辣条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包括以下几类:
1. 亚硝酸盐类:如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亚硝酸盐类添加剂主要用于肉制品和加工食品中,辣条一般不含肉类成分,因此禁止使用亚硝酸盐类添加剂。
2. 磷酸盐类:如三聚磷酸钠、五聚磷酸钠。磷酸盐类添加剂常用于调味品和加工食品中,但在辣条中被禁止使用。
3. 二氧化硫和亚硫酸盐类:如亚硫酸钠、二氧化硫。这些添加剂主要用于果蔬制品和海产品中,但在辣条中是被禁止的。
此外,辣条作为一种零食食品,需要符合食品卫生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合规。
需要注意的是,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可能会有更新和修订,建议在购买或食用时注意查看产品的原料表和标签信息,以确认是否添加了以上禁止使用的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