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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乒乓裁判规则(乒乓球裁判术语图解)

求乒乓裁判规则(乒乓球裁判术语图解)

更新时间:2024-06-06 15:47:03

求乒乓裁判规则

乒乓球裁判规则如下:
赛前准备工作:裁判员应在每节比赛前30分钟向裁判长或指定的代理人报到,做好执裁的准备。在一场比赛前15分钟在指定的区域负责挑球、球拍、服装和号码布的检查等工作。大约在比赛前10分钟,应拿到该场比赛的记分单及已经挑好的比赛用球。进入比赛区域前,与副裁判员就任何与将要进行的比赛有关的问题进行简略的交流,并都很清楚如何在该场比赛的分分之间、局局之间进行交流,而不必非得借助言语等形式。
报分与报时:当判得分时,裁判员应将靠近得分方的手臂举起,使上臂水平,前臂垂直,手握拳向上。在临场操作时,裁判员应尽量使大臂与躯体、小臂与大臂形成直角状态,握拳的虎口部分朝向头部。发球时,裁判员在报出发球方称谓的同时,五指并拢,手臂自然伸直指向发球方,示意该运动员发球。
擦边:回合中,当处于比赛状态的球"擦边"后结束比赛状态,裁判员在报出"擦边"的同时,应用靠近擦边一侧的食指指向球台,示意这一回合球擦边。
其他:比赛时,当"停止练习"、"时间到"、"发球犯规"、"擦网"、"暂停"、"外界球进入场地"以及因其它因素需要裁判员暂停时,裁判员在报出相应术语的同时,五指并拢,手臂自然伸直上举。在操作时,裁判员应注意手臂尽量上举过头,避免过度前倾。
总的来说,乒乓球裁判的规则包括在赛前及时到场准备,比赛中报分、报时、擦边等动作的执行,以及面对各种情况时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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