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保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安全的水质、水量和水源的指标和标准。
由于农村地域广泛,水环境复杂,水源类型多样,因此农村饮水安全标准也因地区和用水类型而异。一般来说,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水质指标:包括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硬度、氟化物等各项指标,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规定。
2. 水量指标:包括日供水量、供水保证率等指标,应根据当地人口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
3. 水源指标:包括水源类型、水量、水位等指标,应根据当地水文地质条件和用水需求确定。
总之,农村饮水安全标准是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和生活安全的重要指标,也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现行农村安全饮水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指标:一是水质标准。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国家规范要求,目前我们主要检查的有19项指标。二是水量标准。根据《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用水条件的水量要求,农村每人每天可获得的基本水量为40-60升;采用分散供水的干旱缺水地区农村每人每天可获得的基本水量不得低于20升。三是方便程度。平原和丘陵地区每天供水在20立方以上的工程要供水到户。偏远山区采用集中供水模式,但村民往返取水点的时间不得超过10-20分钟,用高度和长度来表述就是村民取水的垂直距离不超过20-100m,水平距离不超过800m-1000m。四是供水保证率。供水规模在20立方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不低于95%,用通俗话说就是在100天内必须有95天的时间能够保障正常供水;其他集中供水工程或在严重缺水地区不得低于90%,就是在100天内必须有90天的时间能够保障正常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