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普通国道路线的命名,应按照首都放射线(以首都为起点,放射线止点为终点)、北南纵线(以路线北端为起点,南端为终点)和东西横线(以路线东端为起点,西端为终点)的起讫点方向顺序排名,采用起讫点所在地的主要行政区划名称。在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称为“××—××公路”。
简称则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或采用起讫点城市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定地名简称表示。
规则南北向为2开头东西向为3开头首都放射状为1开头
一般情况下普通国道路线的命名,应按照首都放射线(以首都为起点,放射线止点为终点)、北南纵线(以路线北端为起点,南端为终点)和东西横线(以路线东端为起点,西端为终点)的起讫点方向顺序排名,采用起讫点所在地的主要行政区划名称。在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称为“××—××公路”。
简称则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或采用起讫点城市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定地名简称表示。
规则南北向为2开头东西向为3开头首都放射状为1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