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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行医十条承诺(廉洁行医廉政风险点和整改措施)

廉洁行医十条承诺(廉洁行医廉政风险点和整改措施)

更新时间:2024-06-01 12:45:13

廉洁行医十条承诺

1 文明优质服务廉洁行医十项承诺 一、坚持首诊负责制,实行24小时接诊制,认真、耐心听取病人陈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二、急诊电话、急救车24小时待命,接到呼救信号5分钟内出车,城区患者免收车费,保证及时完成各项急救任务。

三、文明礼貌服务,做到衣帽整洁,挂牌上岗,自觉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对病人一视同仁,不得有歧视行为。

四、病人就诊时,医生诊治时间不能少于8分钟,诊治过程中,不能随意接听电话,打手机,确有急事,须向病人说明征得同意。

五、门诊服务温馨个性化,充分尊重、关心病人,主动提供导医引导、茶水供应、预约挂号、邮寄报告等服务。

六、张榜公布各类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不多收费、乱收费,违反收费标准一经查实,照章处理。

七、保证药品符合国家标准,严把药品进货渠道关,不私购伪劣、过期药品,违反者依法查处。

八、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行医,不得私自推销药品;严禁收受“红包”、“回扣”和提成,对难以谢绝的红包必须24小时内上交院监察科;不接受病人及亲属吃请,违反者按三倍进行经济处罚,并按省监察厅、卫生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医院门诊和病区收费室为院内合法收款单位,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收取病人现金,违反者处以三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十、凡离休干部、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市级以上劳模、享受政府津贴者、军人、教师、残疾人、70岁以上老人均享受特优服务并免收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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