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
一方面是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另一方面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履行的职能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安全生产。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落实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政策的具体要求;
二是通过明确责任使各类人员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进行事故调査和处理、建立和谐社会等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