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和方式有:1、信访举报;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3、新的监督方式: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等。
1、监督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另外,公民的许多权利具有监督国家权力的性质。这里,作为参政权的一项内容的监督权,是一种直接的政治监督权。它主要包括五项内容,即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2、实行民主监督,有利于消除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公民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开设的市长热线或者市长信箱打电话或者写信的形式来反映情况。
第二种可以匿名或者不匿名的方式向当地的执法机关打举报电话或写举报信,来反映情况。
第三种也可以找新闻媒体曝光。总之要依法行使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