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上市公司需按照以下时间规定披露三季度业绩预告:
1. 7月15日至7月31日:上市公司需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披露三季度业绩预告。预告内容包括业绩变动幅度、业绩预测的合理性及依据、业绩变动原因等。
2. 10月20日至10月31日:上市公司需披露前三季度的业绩预告情况的修正或更新公告。如发生因素有变导致业绩预测发生较大偏离的情况,公司应及时修订或更新业绩预告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时,需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投资者在参考三季度业绩预告时,应结合其他风险因素和市场情况进行评估,谨慎决策。
三季度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一季度业绩预增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更新时间:2024-06-02 09:2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