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区别,两者都是县级人民政府的辖区,镇主要是管理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主要管理居民委员会。镇设人民政府,街道设办事处。
一、本质不同。
1、乡镇政府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地方一级政府,是最基层的地方政权,是“完全政府”。
2、街道办事处是县(市、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二、人事权不同。
1、乡镇设有人大机构,每隔5年都要进行选举换届,镇长和副镇长都由乡镇人大选举产生,乡镇政府对乡镇人大负责。
2、街道办事处作为上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副主任由上级党委直接任命,街道办事处对上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财权不同。
1、乡镇政府的财权相对来说比较独立,很多经费不需要向上级请示汇报,乡镇政府可以自行决定,个别经济大镇或强镇可以实行分税制,享受税收分成。
2、街道办事处由于依靠上级人民政府财政支持,财权没有乡镇政府独立,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关于经费方面的事情不少需要向上级请示汇报才能最终决定。
四、工作侧重不同。
1、乡镇政府作为基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经济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简单地说,各方面的工作需要严格落实到位。
2、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工作,经济发展的工作任务比较轻,经济发展的考核任务也没有十分严格。
五、机构驻地不同。
1、乡镇政府的驻地通常离城区较远。
2、街道办事处的驻地通常在城区或城乡结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