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性拥有独立的财产权。从文献来看,古埃及女性和丈夫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妇女可以独立拥有土地、房屋,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这些财产,比如买卖和抵押。这是法律赋予女性的权力。
母亲的地位受到重视。古埃及人对母亲十分重视。妇女一旦生育有孩子,家庭地位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在古埃及劝诫年轻人的资料中,常有如下记载:“用双倍于你的母亲给你的食物来供养她,正如她供养你一样。你虽然曾经是她的沉重负担,但她却没有抛弃你。”
古埃及的女性在除职业之外的各个领域都与男性平等。历史学家鲍勃·布里尔 (Bob Brier) 和霍伊特·霍布斯 (Hoyt Hobbs) 指出,除了工作之外,女性几乎在所有领域都与男性平等:“男性战斗、管理政府和管理农场;女性做饭、缝纫和管理房屋”。男性担任国王、总督、将军等权威职位,男性被视为一家之主,但在这种父权制中,女性行使相当大的权力和独立性。埃及古物学家芭芭拉沃特森写道:
在古埃及,女性在法律下享有与男性相同的权利。她在法律上的[合法权利] 权利取决于她的社会阶层,而不是她的性别。从母亲到女儿,所有的土地财产都由母系继承,假设,也许,母性是事实,父权是见仁见智的问题。妇女有权管理自己的财产并随心所欲处置。她可以买卖,成为法律合同的合伙人,成为遗嘱执行人和法律文件的见证人,在法庭上提起诉讼,并以自己的名义收养孩子。
一位古埃及妇女在法律上是有能力的[称职的,有能力的]。相比之下,一个古希腊女人由一个kyrios监督[男性监护人] 和许多在托勒密时期住在埃及的希腊女性,观察埃及女性没有kyrioi 的行为,被鼓励自己这样做。简而言之,与古代和现代其他社会的许多女性相比,古埃及女性享有更高的社会地位。
从宗教信仰到社会习俗,古埃及对女性的尊重几乎体现在文明的各个方面。众神有男有女,每个人都有自己同样重要的专业领域。女性可以嫁给她们想要的人,与不再适合她们的人离婚,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并随心所欲地旅行。文化中最早的创世神话都或多或少地强调女性原则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