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的三个基本特征是:间接性、概括性、目的性。
思维是人类所具有的高级认识活动。按照信息论的观点,思维是对新输入信息与脑内储存知识经验进行一系列复杂的心智操作过程。
思维对事物的间接反映,是指它通过其他媒介作用认识客观事物,及借助于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已知的条件推测未知的事物。思维的概括性表现在它对一类事物非本质属性的摒弃和对其共同本质特征的反映。
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除了逻辑思维之外,还有形象思维、顿悟思维等等思维形式的存在。逻辑思维也叫抽象思维,形象思维也叫具象思维,顿悟思维也叫灵感思维。
分析与综合是最基本的思维活动。分析是指在头脑中把事物的整体分解为各个组成部分的过程,或者把整体中的个别特性、个别方面分解出来的过程;综合是指在头脑中把对象的各个组成部分联系起来,或把事物的个别特性、个别方面结合成整体的过程。
分析和综合是相反而又紧密联系的同一思维过程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分析,人们则不能清楚地认识客观事物,各种对象就会变得笼统模糊;离开综合,人们则对客观事物的各个部分、个别特征等有机成分产生片面认识,无法从对象的有机组成因素中完整地认识事物。
思维同感知觉一样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感知觉所反映的是事物的个别属性、个别事物及其外部的特征和联系,属于感性认识;而思维所反映的是事物共同的、本质的属性和事物间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属于理性认识。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
间接性是指不是直接通过感觉器官而是通过其他媒介来认识客观事物。这里我们可以对比感知觉的相关定义来理解。感知觉都是人脑对当前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反映。
比如说推开窗看见地面湿润,我们往往可以推测出来刚刚下雨了。在这个例子中地面湿润这一外部刺激是直接作用于我们的,属于感知觉的范畴。而刚刚下雨这件事情我并没有直接感知到。而是通过直接感知的“地面湿润”作为中介物推测出来的。再比如根据“牛羊驴马不进圈,老鼠搬家往外逃;鸡飞上树猪拱圈,鸭不下水狗狂叫”这样的动物异常表现,做出地震预报。我们可以通过事物的外部现象认识其内在的、必然的、规律性联系,由表面现象“推断”出内在实质。这就是间接性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