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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承德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保定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承德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更新时间:2024-05-22 14:13:13

保定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近五年被评选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者先进工作者。

2、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具备相关教师资质学历。

3、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质量高能够发挥骨干作用。

4、在市级及以上发表论文期刊。

5、在市级及以上评选或比赛荣获前三甲的教师。

一、    参评教师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同志,关心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遵守校规校纪。

2、勇于挑重担,具有创新精神。在教学常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承担培养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的能力。

3、具有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教研活动并带头上好示范课,积极承担校内外课题,能够撰写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论文。

4.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证书一级乙等以上。

5.申报初、高中骨干教师应具有初、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6.在教学一线工作满四年以上,至少有两次高(中)考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能胜任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8.学生评议,满意率85%以上。

二、加分项目(以近三年的工作为标准)

1、凡符合第一项参评教师条件的获基础分60 分。

2、班主任:3分/年

3、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分/年;中层干部(年级主任)3分/年。身兼数职的教师,只加最高分项,不累加。

4、参加各级公开课、说课活动,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2.5分,省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1.5分,市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区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撰写论文获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2.5分,省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1.5分,市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区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撰写论文发表的,国家级刊物加2.5分,省级刊物加1.5分,市级刊物加1分,区级刊物加0.5分。但此项加分累积不超过5分。

5、获得市高( 中)考学科优胜奖加10分,获得区高(中)考学科优胜奖加5分。

6、教学成绩:

各年级备课组根据教学成绩推荐,获备课组推荐的加3分。

年级部根据教学成绩推荐,获年级部推荐的加5分。

教导处结合主管校长推荐,获教导处推荐的加8分。

各级推荐加分不累加,按最高分记。一、 参评教师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同志,关心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遵守校规校纪。

2、勇于挑重担,具有创新精神。在教学常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承担培养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的能力。

3、具有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教研活动并带头上好示范课,积极承担校内外课题,能够撰写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论文。

4.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证书一级乙等以上。

5.申报初、高中骨干教师应具有初、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6.在教学一线工作满四年以上,至少有两次高(中)考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能胜任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8.学生评议,满意率85%以上。

二、加分项目(以近三年的工作为标准)

1、凡符合第一项参评教师条件的获基础分60 分。

2、班主任:3分/年

3、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分/年;中层干部(年级主任)3分/年。身兼数职的教师,只加最高分项,不累加。

4、参加各级公开课、说课活动,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2.5分,省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1.5分,市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区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撰写论文获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2.5分,省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1.5分,市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区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撰写论文发表的,国家级刊物加2.5分,省级刊物加1.5分,市级刊物加1分,区级刊物加0.5分。但此项加分累积不超过5分。

5、获得市高( 中)考学科优胜奖加10分,获得区高(中)考学科优胜奖加5分。

6、教学成绩:

各年级备课组根据教学成绩推荐,获备课组推荐的加3分。

年级部根据教学成绩推荐,获年级部推荐的加5分。

教导处结合主管校长推荐,获教导处推荐的加8分。

各级推荐加分不累加,按最高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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