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内容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即:
第一公约:《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
第二公约:《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
第三公约:《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
第四公约:《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