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知事官名。是知府的内部直属中级事务官。
知府之属官。清代于府级衙署置知事一人,秩正九品,掌出纳文移及勘察刑名。
明朝和清朝都设此官,为知府(或府尹)的内部直属中级事务官。明代顺天府知事为从八品,一般府的知事为正九品。清朝沿用明制。见《明史·职官三、四》、《清史稿·职官三·府》。
府知事官名。是知府的内部直属中级事务官。
知府之属官。清代于府级衙署置知事一人,秩正九品,掌出纳文移及勘察刑名。
明朝和清朝都设此官,为知府(或府尹)的内部直属中级事务官。明代顺天府知事为从八品,一般府的知事为正九品。清朝沿用明制。见《明史·职官三、四》、《清史稿·职官三·府》。